广东建筑企业资质专家,广东资质申报专家,企业资质代办专家,代理广州建委资质专家,广州建筑资质代理专家,建筑工程资质代办专家,广州建委资质申报专家,广州园林绿化资质代办专家-广州海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项 | 填写信息 | 事项名称 | 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 | 事项类型 |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| 办事依据 |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(建设部令第153号) 《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》(粤建管字[2008]30号) | 主管部门 |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| 办理主体 | 法定机关 | 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|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| 办事对象 | 符合办理条件企业 | 办理条件 |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,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。 | 收费标准及依据 | 依据:《关于一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工本费问题的复函》(粤价函[2008]248号) 1.注册费:0元/人次; 2.印章费:88元/枚。 | 所需材料 | 1.申请表(注册系统申报后直接打印,贴相片);
2.汇总表;
3.《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人员汇总表》由申报企业填写,用EXCEL格式,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二份,EXCEL格式电子文挡一份;
4.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(验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,使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,合同期不少于1年)或劳动、人事、工资关系证明;
5.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证明材料; 6.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。
注:市属企业到市级核验原件,再到省级交件。 *以上书面材料按一式二份提交 | 业务表格 | 1.《二级建造师延期注册申请表》; 2.《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人员汇总表》。 | 网络办理流程 | 1.企业登录“广东省二级执业师注册管理系统”,打印注册申请表并上报网上数据; 2. 市属企业到市级注册部门提交书面材料,市级部门审查后,企业到省注册窗口提交书面材料;省属企业直接到省注册窗口提交书面材料; 3.省注册窗口审核; 4.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上查询公告,查询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领取通知; 5.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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